跳到主要內容區
Menu
Menu
首頁
最新消息
系所簡介
系所簡介
教育目標、核心能力
未來展望
教學設備
樓層示意圖
學術成果
榮譽榜
系上教師獲獎
系上教師指導學生獲獎
系上學生獲獎
專題競賽榮譽榜
系所成員
師資人員
歷屆系主任
系辦人員
系務相關法規
系務會議
實驗室介紹
學生專區
學制、課程規劃
選課&學分抵免/抵充相關規定
學生關懷專區
學生共同表格資源
教學資源
實習
求職專區
獎學金申請
就業訊息
職涯發展
大學部專題競賽
競賽辦法
專題公告、相關表件
指導教授分配名額
專題製作相關照片、影片
專題競賽榮譽榜
全文檢核
招生資訊
系友專區
NKUST常用連結
NKUST
請假系統
教學平台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首頁
學制、課程規劃
[學制] 碩專班
字體大小調整
小
中
大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4-10-23
– 課程規劃 –
入學年度
修業規定
課規表
113
一、畢業總學分數為30學分。
二、必修9學分,選修21學分。
三、學生修讀所屬學院之「學院共同課程」應認列為本系專業課程學分;修讀所屬學院之「學院跨領域課程」或其他學院開課之課程,則認列為外系課程學分。
四、系所訂定條件(學程、檢定、證照、承認外系學分及其他):
1. 學生修畢上述學分並完成論文口試,即可畢業並取得學位。
2. 選修課程開課視當學期學生需求狀況決定開授課目。
3. 外系課程不得認列畢業學分。
112
一、畢業總學分數為30學分。
二、必修9學分,選修21學分。
三、學生修讀所屬學院之「學院共同課程」應認列為本系專業課程學分;修讀所屬學院之「學院跨領域課程」或其他學院開課之課程,則認列為外系課程學分。
四、系所訂定條件(學程、檢定、證照、承認外系學分及其他):
1. 學生修畢上述學分並完成論文口試,即可畢業並取得學位。
2. 選修課程開課視當學期學生需求狀況決定開授課目。
3. 外系課程不得認列畢業學分。
111
一、畢業總學分數為30學分。
二、必修8學分,選修22學分。
三、學生修讀所屬學院之「學院共同課程」應認列為本系專業課程學分;修讀所屬學院之「學院跨領域課程」或其他學院開課之課程,則認列為外系課程學分。
四、系所訂定條件(學程、檢定、證照、承認外系學分及其他):
1. 學生修畢上述學分並完成論文口試,即可畢業並取得學位。
2. 選修課程開課視當學期學生需求狀況決定開授課目。
3. 外系課程不得認列畢業學分。
瀏覽數:
友善列印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