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課&學分抵免/抵充相關規定
※本系選課相關規定
一、必修:日間部必須四年級才得以申請跨部重修,補修者不得申請;進修部無限制年級申請跨部重修,補修者不得申請。
二、選修:日間部不得至進修部修讀選修課;進修部可申請至日間部修讀選修課。
三、補修必修學分,不得至外系外校補修。
四、欲抵充學分者,選課前需填寫本系「選課抵充學分申請表」,經系主任同意後使得至選課相關系統辦理選課事宜;若無事前申請並選課者,則不予認列畢業必/選修學分、學費亦不退還。
※本系暑修選課相關規定
一、暑修:重修者才得以申請暑修;補修者不得申請。
二、欲抵充學分者,選課前需填寫本系「選課抵充學分申請表」,經系主任同意後使得至選課相關系統辦理選課事宜;若無事前申請並選課者,則不予認列畢業必/選修學分、學費亦不退還。
※本系學分抵免/抵充相關規定
一、重修及補修規定如下:
- 重修:學生曾於本系本部修讀必修不及格者,為重修。
- 補修:本系必修第一次修課需在本系本部修讀;若無修讀者視為補修。
二、學分抵免/抵充規定如下:
- 轉學生轉入本系時學分抵免申請:學分抵免申請以轉入本系當學期為限,逾期不予受理。
- 轉系生轉入本系時學分抵充申請:學分抵充申請以轉入本系當學期為限,逾期不予受理。
- 重修、補修抵充之課程:應選課前辦理「選課抵充學分」申請,否則所修學分不予認列畢業必/ 選修學分、學費亦不退還。
選課抵充學分申請表
依當學期教務處公告第一次選課日期前一週收件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依111.04.27經110-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決議辨理